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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 知法 懂法 守法——兰州新区高级中学“青少年模拟法庭”主题活动纪实

2021年03月23日 22:20:04 访问量:1888


学法 知法

懂法 守法

兰州新区高级中学“青少年模拟法庭”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从根本上预防、杜绝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引导全体同学自觉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由高二年级组承办开展的主题为“学法 知法 懂法 守法”的青少年模拟法庭,分别于2021年 3月18日和22日在三若学术厅模拟了两场一起寻衅滋事案的庭审现场。


开庭准备

审判审判长:1人

人民陪审员:2人

书记员:1人

公诉人:2人

辩护人:2人

被告人:3人

法警:2人

被告人:贾浩,本市朝阳高中二年级学生。

被告人:祈稼林,社会无业青年,曾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包志林,本市朝阳高中二年级学生,与贾浩同班同学。

被害人:丁新,本市朝阳高中一年级学生。

 “青少年模拟法庭” 



基本案情

贾浩与丁新同为朝阳高中在校生。一天中午两人同在学生食堂排队时,因丁新插队,贾浩与其当场吵架,丁新打了贾浩一拳,两人被在场老师劝阻。贾浩十分气愤,认为在这么多同学面前被欺负,自己太丢脸了,遂怀恨在心。当晚贾浩在校外的一间游戏室玩时,遇到了自己在游戏室认识的朋友祈稼林,贾浩向祈稼林谈及中午在校发生的事,并请祈稼林教训教训丁新,祈稼林当场同意,叫贾浩确定时间后和他电话联络。贾浩回宿舍后,又请同班同学包志林帮忙,叫包志林和他们一起去教训丁新。包志林心里虽不怎么愿意,但碍于朋友情面,只好点头同意。第二天,贾浩纠约祈稼林、包志林二人,在丁新回宿舍途中等候。丁新出现后,三人上前将丁新拦住,对丁新进行殴打,丁新撒腿就跑,祈稼林遂掏出随身携带的砍刀向丁新头部砍去,丁新被砍倒在地后,贾浩、祈稼林又在丁新身上猛踢几脚,丁新大呼“救命”。三人就立即逃窜至校外,贾浩、包志林二人于第二天向学校保卫科投案自首,祈稼林于当天被公安机关抓获。

 “青少年模拟法庭”



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被告提出反诉的,应陈述反诉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通过公诉人、辩护人的询问,当事人说清为什么对丁新行凶,又如何对丁新行凶的过程。

 “青少年模拟法庭” 



示证质证

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主要是与案件相关的证据。1.案发凶器一把刀;2.被告人对被害人的赔偿;3.医疗单据。

 “青少年模拟法庭” 



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指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证据有何种证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责轻重、是否处刑和如何处罚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在法庭上当面进行论证和反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活动,既是控方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活动,也是辩方据理反驳控诉,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活动。辩论越深入越有利于法庭全面分析判断案情,旁听群众也容易深入了解案件真相和来龙去脉。由被告人和辩护人分别陈述事实和观点。主要是由辩护人为被告人辩护,公诉人陈述事实。

 “青少年模拟法庭” 



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结束之际,就自己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这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从程序上讲还是法庭审理的一个独立的诉讼环节。被告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案件的判决关系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在作出判决前,再给其一次陈述的机会,听取他对案件的意见,既可以让被告人独立完整的叙明自己的意见,强化合议庭对辩护的印象,也可以弥补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中辩护的不足之处。这对于法庭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青少年模拟法庭” 



评议和审判

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应当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合议庭评议,就是合议庭全体成员共同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进行全面的讨论,评定并作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评议的任务,就是根据已经提出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包括对附带民事诉讼和赃款、赃物进行处理。本案判决结果如下:祈家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贾浩与包志林赔偿医疗费用。

 “青少年模拟法庭” 


青少年法制教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普及法治知识,养成守法意识,使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明晰行为规则,自觉遵法、守法;规范行为习惯,培育法治观念,增强青少年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 END —

顾  问:王   贵  火辉功

策  划:赵建栩  魏宏福

图  文:王   旭  牛苗苗  尹翠红

编  辑:李祖全

审  核:孙开虎

公众号ID :lzxqgj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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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祖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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