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第五中学文件
永五发〔2012〕6号
关于申报兰州市“平安校园”的通知
各处室、教研组、工会、团委:
根据市委、市政府《“平安兰州”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和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实施意见》(市综治办〔2006〕13号)通知的精神,全校以创建“平安校园”为平台,校园安全管理有了长足发展,已形成了责任明确的组织领导体系,学校安防设备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落实,校内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有力维护了全校的持续安全稳定。为了全面实现“五个确保”、“三个提高”的工作目标,推动“平安校园”建设深入持久健康发展,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我校申报兰州市第三批“平安校园”的创建、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白守爱
副组长:火辉功 魏万鸿
组 员:韩 玲 王国善 陈充双 陈应才 杨国湖 邓建忠
李祖全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陈应才(兼)
二、申报条件
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把“平安校园”建设活动作为确保全校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完善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及预案,安全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安防、消防设施齐全到位;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园安全和谐。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平安、健康、文明、和谐为总体要求,着力抓好规章制度建设、安全卫生设施建设、校园文化和师生和谐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家长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
三、自查阶段
各处室、教研组、工会、团委于2012年5月底做好自查自验工作,规范整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档案,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四、评选验收
“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于2012年6月底将对各处室、教研组、工会、团委进行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处室提出整改意见,查漏补缺,规范整理,及时补充,以迎接兰州市“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的评估验收。
五、几点要求
1、各处室接到通知后要严格遵照《兰州市中小学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参照《兰州市中小学“平安校园”考评标准》,做好自查自验工作,规范整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方案,按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2、要努力探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在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应急预案上有所发展和创新。
3、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找影响创建的原因,尽快消除影响“平安校园”创建的各种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参与意识和创建意识。
4、要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平安校园”的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努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为推进全校健康、和谐、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1.兰州市中小学 “平安校园”评估标准
送:白守爱校长,火辉功副校长,魏万鸿副校长
发: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团委,工会,信息中心,教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