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周班会课温馨提示 安全教育——学生乘车安全
乘机动车是广大学生出行经常选择的交通方式,中学生掌握如下一些安全常识。
1、要选好车,选择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有准运资格的,质量优良的客运车;发现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的、饮酒的,不要乘坐该车;发现机动车不具备载客的准运资格或明显质量问题的不乘该车;不乘超载车。
2、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上车后,应找座位坐好,没有座位时,应该抓好把手站稳;乘坐小型客车,前排的要系好安全带;不要乘坐货车或拖拉机;不要骑二轮摩托车上下学。
3、在车辆行驶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不要随意开启车门、车厢,不能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投物品;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在车行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下车,开关车门时不能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下车后,需横穿车行道时,应在确定没有车辆过往时,从车尾部穿行,切不可从车头部贸然通过。
5、在交通活动中,首先应该做好交通安全的防范工作,避免出现交通危险或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尽管如此,有时也还会有预料不及的危险出现和事故发生。一旦出现交通危险或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当事能够迅速果断地采取应急措施和进行一些救护、自救,那么就会争取时间,缓解险情,减少或者避免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政教处 2013-3-11
三、交通安全
1、〖案例1〗无证驾驶酿车祸
2009年11月7日凌晨,重庆市奉节县一无牌无证客货两用车在私自运送27名学生返校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翻坠下高坡,造成奉节县吐祥中学、龙泉中学共5名学生死亡,3名重伤。
2006年月10月1日,某县职技校学生李飞(男、17岁)和其弟东冶中学学生李某飞(男、15岁)无证骑乘一辆无牌五羊125型二轮摩托车行至城镇李会腰路段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致二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提示:案例中的无证驾驶以及李飞两兄弟的惨祸是由于自身违反了年满18岁取得驾驶证方可在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而造成的。因此,要加强对交通法规宣传认识,使每人学法、知法、守法,尽可能地避免车祸的发生。
2、〖案例2〗横穿马路惨遇车祸2007年10月23日13时许,四川通州区某乡马场村村小学生郎某(女,1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香河县淑胡镇庄子村村民张某(男,44岁)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提示:横穿道路惨遇车祸令人痛心,事故案例提醒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出行。
3、〖案例3〗人货混装酿惨祸
2008年12月中旬的一天下午,重庆镇源人罗某驾驶农友农用拖拉机从砖厂拉砖到阳光新城工地,车上乘坐其妻子、儿子和女儿三人。拖拉机驶至机场专用道K3+400m处时,车辆向右驶出路面侧翻于路边,造成其妻子及一双尚未成年的儿女当场死亡,拖拉机受损的特大死亡事故。
4、〖案例4〗司机大意花朵遭殃
2006年7月安徽某县一名3岁幼儿,因为在高温下被司机遗忘在幼儿园校车内6小时导致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这起案例将人们的视线再次吸引到幼儿园、小学校车的交通安全问题上。
2009年11月14日6时许,山西长治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李孝波,驾驶晋D号大货车,行至沁源县境内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处,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学生队伍中,造成21人死亡,其中学生20人、教师1人,18人受伤。
提示:司机一时疏忽大意,致使一个个幼小的生命还未来得及享受多彩的生活就过早地夭折。痛定思痛,要加强对司机的教育和管理,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5、〖案例5〗驾驶非营运车辆接送
2010年12月27日早上7点半左右,湖南衡南县松江镇东塘村学生家长租用一辆农用车送孩子去附近的因果小学上学,当车行驶到一条小溪附近时发生车祸,车子一头冲进溪流之中。车上9名遇难学生均为小学生,其余10名小学生被当地干群救起后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另有1人失踪。目前,1名失踪人员已被发现并死亡,4人因抢救无效死亡,遇难人数上升至14人。
提示:乘坐拖拉机、低速载货车辆极易发生车祸。特别是农村学生,在返校和回家时要乘安全车,安全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