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领雁”称号的教师:
宋 峥 陈治国 赵建栩 姚 彬 杨励吾
王 贵 桑越茂 霍得荣 张长军 贾元智
李耀军 张维祯 达建龙 丁榜奎 孙开虎
李祖全 彭正发 王国元
认定条件:
(1)已获得省级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的教师(陇原名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省教学能手)。
(2)年度考核位于同序列前40%。
(3)主持省级课题并通过鉴定至少1项。
(4)在省级期刊发表至少2篇论文。
(5)教育教学业绩特别突出,所带学科成绩位于同序列前40%。
责任与义务:
(1)具有高尚的师风师德,在教师和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根据《兰州新区高级中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考核,坚持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2)教学内容设计科学,能体现课程改革内容,环节齐全,有二次备课痕迹与深刻的反思。
(3)作业布置合理,能够做到全批全改,有等级,有时间,符合学校作业要求标准。
(4)工作满量,能够认真完成学校要求的教学、教研及培训工作。
(5)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所带学科成绩位于同层次学科前40%。
(6)每学年至少承担的1次校级示范课。
(7)每学年至少承担1次学生讲座。
(8)能够认真履行学校“青蓝工程”师徒计划,积极培养1-3名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9)每学期观课不少于30节,积极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